Goog enough

以前看过一篇文章,讨论的就是出色和good enough的事情。作者到底是什么论点我已经记不清了,倒是里面举的例子至今还历历在目:Flip,一个专攻中低端camcorder市场的牌子一上市就占有了很大市场。它没有高清晰的图像,没有巨大的内存,没有特殊的功能;它就是能摄质量ok的像,体积小,价格低,操作还简单。它满足了普通人对一个电子摄像机的所有要求——good enough,所以它拥有顾客。

之所以会想到这个,是因为要买iTouch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它的相机只有1M。1M,这是2010年的最新产品吗?世界上还有生产这么低分别率的厂家吗?我吓得退出了apple店,改变了购买计划。不过后来拉着朋友听我唠叨半天,发现这个1M的镜头虽然不ideal,但还是good enough的。我看上的不是它高清晰的照片,而是无数和相机有关的apps带来的特殊效果。我最终得到的将是模糊而又有艺术气质的照片,还是蛮有诱惑力的。于是,吃饱饭之后我又冲回到apple店把它抱了回来。以下就是这几天随便拍的一些照片:

床头的一本书

常去的一家店

随便的一个快门

没坐过的一把椅子

喜爱的一节目

看不完的一本书

在朋友介绍之下,最近在听/读Melcolm Gladwell的作品。我觉得他的见解我都很同意,就是不喜欢他写作的方式,太唠叨。本来很简单的一个道理,他总要用N页纸的篇幅先讲一个故事来引出道理,再用另外几个故事(NX几个的篇幅)来巩固他的论点一……。结果就是,如果是读一本书的话,我会没有耐心看后面的章节,只能停留在一个‘知道了’的境界中,而提升不到‘应用’的层次。这和没读书前好像没有什么差别;如果是听一本书的话,我基本还能坚持着往后听。但是上班的路程只有那么20来分钟,听了几天了他还在讲着第一个道理,反复论证着,我真是无奈。最后的结论就是,我的英文听力远远大于读力。原因有三:1)我视力不好但是听力很好;2)我听得懂的英文远远大于读得懂的;3)大学时长期坚持睡前听英文磁带(绝对不会失眠),经常梦中醒来鸟语还在我耳边回旋着……

关于scapple76

La La La, I am happy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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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条 Goog enough 的回复

  1. mz says:

    的确是good enough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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